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7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百里龙江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带规划的通知》(河政办发〔2019〕7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产发〔2020〕4号)等相关规划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休闲农业发展实际,我局编制了《河池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经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以及专家评审,作了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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