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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2 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290号)、《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0〕309号)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河池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河池市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全文公开,相关事宜请与河池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70号,邮编:547000;电话:0778-2284611,电子邮箱:hcny461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办、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科(站、办、中心、队)协同促进信息公开管理的工作架构和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河池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办事公开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应急处置制度(试行)》《听证会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2015年,我局根据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两次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栏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办事。同时,我局通过参加河池市政务公开日活动,利用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5年,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审批项目的通知》(河政发〔2015〕36号)的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审批项目直接全部下放到县级。我局直接接收了自治区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一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核发、出售和收购,并及时制定和公开了此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

  2015年,我局按要求将2014年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政办便函〔2015〕78号)的工作部署,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2个、信息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了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2015年我局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府信息126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各提供政府信息23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局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2015年,我局在河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将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农业局窗口设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在局办公楼设置了接待场所和查阅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还需要改进。

  2016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