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设置,河池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三农”发展的工作意见。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及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河池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 1个行政单位、 9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8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详见附件:1.河池市农业局 2019年决算公开附表;2.河池市农业局 2019年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094.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54.01万元,增长49.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67.8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95.2万元,增加71.4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26.5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41.19万元,下降92.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925.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1.6万元,增长299.6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结转项目合并后金额增加。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196.78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08万元,增长62.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领导干部培训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科学技术项目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4.79万元,增长49.0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3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69万元,增长2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类支出。
5.农林水支出3528.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农业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08.36万元,增长64.7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支出金额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823.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7.8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9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收入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85.42万元,调整预算为4117.39万元,支出决算为41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38%。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11.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4%,主要用于在职领导干部培训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培训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112.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类支出。
6.农林水支出预算支出1471.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0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农业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决算数据包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不包含此部分。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支出金额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7.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5.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6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7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3.6%。
(四)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设备。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9.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2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2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9.27万元,平均每辆4.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0次,人次87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58万元,比2018年增加156.49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农业局和水产局合并,支出金额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19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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