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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9-21 22:29     来源: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作者: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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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教师员工的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中专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河池农业发展战略,参与推动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2.培养中专学历农业人才,以及多渠道举办各类职业教育,举办植物生产、动物生产、农业经济管理等学科中专学历教育。

3.宣传推广先进农业技术。

4.开展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

5.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和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系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层要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教务科、总务科、学生科、保卫室等。人员情况如下表(单位:人):

项  目

合计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参公

其他

编制数

84

 

 

 

84

 

在职人数

89

 

 

 

79

10

其中:在岗人数

89

 

 

 

79

10

离退休人数

68

 

 

 

68

 

其中:离休人数

1

 

 

 

1

 

退休人数

67

 

 

 

67

 

 

 

第二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由于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505.6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1.21万元,同比上升20.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补助收入1150.2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54万元,同比上升4.98%,原因是:2018年有新增职工工,且职工工资有调增。

2.事业收入320.5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农民培训费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0.08万元,同比上升145.70%,主要原因是 农民培训类型和次数增多,学生数量较以往增多。

3.上级补助收入32.83万,为事业单位上级下拨的补助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65万元,同比上升131.52%。

4.其他收入2.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6万元,同比下降50.34%,主要原因今年其他收入只有银行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01.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多。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349.3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9万元,同比上升1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037.18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中专教育;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4.农林水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5.住房保障支出76.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3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2.59万元,同比增长10.9 %。其中:基本支出1324.89万元,项目支出24.44万元。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9.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5%。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中专教育。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9.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8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2%。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9.26万元,支出决算为7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83.5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4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7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23.00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